一、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 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黄州~黄阁)110kV兴业主变电站工程施工
三、 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黄州~黄阁)新建两个110kV主变电站,即兴业主变电站和庆盛主变电站,每一主变电站均引入两路独立可靠的110kV电源。
四、招标范围:四号线兴业主变电站建安工程、电源点扩建及至其110kV电缆线路工程。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新造镇兴业主变电站
六、资金来源:广州市政府筹资
七、标报名要求:有意承担该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04年9月9 日~9月1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到广州市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2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投标申请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广电集团或广州市电力局允许在其110kV及以上变电站内作业的施工认可证明文件或通知。
上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本次报名不接逾期收到的文件、及传真件。
八、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
九、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业主将另行通知购买标书的时间。
注: 1、各单位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业主有权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2、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在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之前,到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9号窗口办理IC卡申领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3、未办理年度备案登记的投标报名单位需注意:
(1)报名时需同时递交一份书面承诺书,承诺内容为:如未能在开标前24小时将《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交到招标单位,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需盖公章)。
(2)报名后需及时办理《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并在开标前24小时将《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交到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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